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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四川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项目实施单位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2 23:14:19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为做好民办高等学校年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聘请专业机构作为四川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项目实施单位,并采取比选方式予以确定。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专业机构参与本项目比选。相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项目。

  二、预算限额

  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2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无效。

  三、服务内容

  对全省52所民办高等学校进行年检核查,其中,34所受检高校采取材料审查;18所受检高校进行实地核查,结合学校自查材料,形成实地核查报告、做法经验及问题清单,供年检参考。项目合作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四川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活动结束,最迟不晚于2023年12月1日。

  中选供应商需履行以下义务:

  1.组建专业权威的专家团队并合理配置;

  2.研制科学合理的核查方案和调查工具;

  3.编制可操作性强的专家实地核查工作手册;

  4.组织实施核查工作;

  5.形成对受检高校的核查评分表;

  6.形成对受检高校核查的做法经验及问题清单。

  四、资格要求

  1.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等违法违纪及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下同);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承办类似项目的经验(提供承诺函);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价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必备内容:

  1.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本公告第四项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承诺函等);

  4.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二)要求:以上报价比选申请文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装袋,袋面上要注明“报价比选申请文件”字样。

  六、报价比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时间:2023年8月 18 日上午10:00

  地点:四川省教育厅办公楼210室(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6113112。

  七、公告发布

  比选公告在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承诺函

  3.报价函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8月9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3/8/9/a770495bf9994941b20eb7817884617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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