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民办高等学校年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聘请专业机构作为四川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项目实施单位,并采取比选方式予以确定。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专业机构参与本项目比选。相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项目。
二、预算限额
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2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无效。
三、服务内容
对全省52所民办高等学校进行年检核查,其中,34所受检高校采取材料审查;18所受检高校进行实地核查,结合学校自查材料,形成实地核查报告、做法经验及问题清单,供年检参考。项目合作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四川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活动结束,最迟不晚于2023年12月1日。
中选供应商需履行以下义务:
1.组建专业权威的专家团队并合理配置;
2.研制科学合理的核查方案和调查工具;
3.编制可操作性强的专家实地核查工作手册;
4.组织实施核查工作;
5.形成对受检高校的核查评分表;
6.形成对受检高校核查的做法经验及问题清单。
四、资格要求
1.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等违法违纪及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下同);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承办类似项目的经验(提供承诺函);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价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必备内容:
1.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本公告第四项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承诺函等);
4.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二)要求:以上报价比选申请文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装袋,袋面上要注明“报价比选申请文件”字样。
六、报价比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时间:2023年8月 18 日上午10:00
地点:四川省教育厅办公楼210室(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6113112。
七、公告发布
比选公告在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附件:
2.承诺函
3.报价函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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