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首批成渝地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试验区的通知》(渝教基函〔2023〕35号)要求,经自主申报、现场答辩、专家评审,评选出重庆市荣昌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等试验区10个,重庆市梁平区、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等培育试验区9个。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2日起至8月8日止,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作品有意见或要反映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市教委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人及方式:郭冬梅,67656197,1147120410@qq.com,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40002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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