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6月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的公告》规定,经研究,决定递补体检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有关事项
(一)递补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
(二)递补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三)递补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电话通知体检人员,请体检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二)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愿放弃。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025813
附件: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6月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体检人员名单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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