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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2 22:40:00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安排

  根据此次招聘公告规定,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10时,该岗位增加笔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经报名及资格审查,数字资源与开发应用岗需增加笔试,具体名单和考场安排详见附件1。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403室(网络视频会议室)。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笔试结束后3天内在广西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于考试当天(2023年8月5日)提前到达考点,考试当天8:00开始核验考生身份,核验通过后办理签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1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考场,未入考场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请考生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完成证件核验。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笔试须知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并提前做好准备。

  (三)此次笔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食宿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0771-5815481。

  

  附件:1.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安排

  2.考生笔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

  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安排

  

  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座位号

  考场地点

  2

  数字资源开发与应用岗

  2

  1

  韦彩惠

  女

  20230801

  1

  教育厅办公楼403室(网络视频会议室)

  2

  毛菡

  女

  20230802

  2

  3

  付梦晗

  女

  20230803

  3

  4

  朱小妮

  女

  20230804

  4

  5

  刘家怡

  女

  20230805

  5

  6

  农叶子

  女

  20230806

  6

  7

  李达旨

  男

  20230807

  7

  8

  李海荣

  男

  20230808

  8

  9

  杨春媛

  女

  20230809

  9

  10

  陈新

  男

  20230810

  10

  11

  唐茂叶

  女

  20230811

  11

  12

  黄金妮

  女

  20230812

  12

  13

  黄翠梅

  女

  20230813

  13

  14

  覃小桐

  女

  20230814

  14

  15

  雷东燕

  女

  20230815

  15

  16

  雷敏

  女

  20230816

  16

  17

  雷惠云

  女

  20230817

  17

  18

  虞岑梅

  女

  20230818

  18

  19

  腾桃欣

  女

  20230819

  19

  20

  廖文榕

  女

  20230820

  20

  21

  廖倩

  女

  20230821

  21

  

  

  附件2

  考生笔试须知

  

  一、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考试当天8:00开始核验考生身份,核验通过后办理签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开考1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考场,未入考场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遵守笔试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管理,诚信参加笔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笔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水性笔、铅笔、橡皮等)。其他任何物品,如书籍、资料、包、袋、各种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通讯设备、电子存储设备、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等)不准带入考场。电子设备请在开考前关闭闹铃、设置静音或关闭电源。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如有违反,给予本次笔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开考1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答题前,考生务必用黑色水性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草稿纸的指定位置上。考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有违反,给予本次笔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考场,因特殊情况需出入考场的,须有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68550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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