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的通知》(晋教师〔2023〕5号)精神,经材料审查、教学考察、厅党组审议,拟确定王丰等119人为山西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9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确定人选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351-7676630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办公区B座2023
邮编:030024
山西省教育厅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