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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强保障 优管理 提能力 全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

发布时间:2023-09-03 09:31:16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济源示范区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教师待遇保障,着力优化教师队伍管理,积极提升教师能力水平,全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

  

  一、强化保障优待遇

  

  强化教师薪资保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按照“全市统筹、优先拨付”的原则,统一工资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规定为每位义务教育教师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特岗”教师执行同其他在编义务教育教师相同的工资待遇,同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强化乡村教师岗位津贴保障,根据工作年限划分不同标准,平原镇义务教育乡村教师每月补贴最低标准为400元,最高标准为500元;山区镇义务教育教师在上述标准上提高100元。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平原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分别按每月200元、300元、500元执行,山区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分别按每月400元、500元、700元执行;在职称评定方面实行乡村教师“专门通道”,并给予政策倾斜,让广大乡村教师享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

  

  强化乡村教师住房保障,按照“公益性”和“周转性”原则,采取示范区与镇(街道)分级负担的方式,筹措7347万元为59所乡村学校高标准建成1142套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宿舍;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正在强力推进总投资17.6亿元约2000套的乡村教师保障性住房(紫光苑)建设,力争2026年6月建成投用,让广大乡村教师“住有所居”。

  

  二、优化管理激活力

  

  优化教师编制管理,统筹考虑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等因素给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每三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每年及时确定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班额小于19人的农村小学按1人配备教师,规模普遍偏小的山区初中按每班3.3人配备教师,机动编制优先向农村学校使用,确保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用好用足“县管校聘”机制,采取学校内竞聘、市域内竞聘和组织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配置模式,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建立以严格考核、科学评价为基础的教师退出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盘活人事结构。

  

  完善交流轮岗机制,把支教政策与职称评审制度相结合,强化刚性约束,每年从城区选择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进行对口支援,实行一体化管理,输出和输入学校之间互派人员到对方学校轮岗支教或顶岗学习。近年来,济源教师交流轮岗达到1500余人次,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12%左右。同时,针对农村学校规模小、师资结构不尽合理的现状,积极探索英语、体音美等学科“教师走教服务”,努力让山区农村学生享受优质教育。

  

  三、提升能力促发展

  

  健全教师培养机制,全面整合各类培训资源与资金,积极与北师大、华东师大、山东师大等知名高校及上海、江苏南通等先进地区开展合作,打造符合济源实际的中长期教师培训精品项目,构建“市级名师引领、乡镇骨干带动、学校骨干示范”的师训体系,推行“基层点单、部门做菜”的服务模式,以“订单式”培训精准服务教师专业化成长,提升教师职业素养。

  

  大力实施校长“领航计划”、教师“领军计划”,健全“国培”“省培”“市培”“校本研修”四级联动机制,新成立7个名校长工作室,培育教育部“双名计划”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成员1人、省级青年骨干校长4人、中原名校长工作室成员4人;成立20个河南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工作室、92个市级教师工作坊,培育中原名师2人、中原名班主任1人、省级名师95人、省级骨干教师507人、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66人、市级骨干教师808人、市级名师40人,夯实教书育人根基。

  

  强化教研引领推动,聚焦“五育”并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评价改革、“三新”改革、“双减”工作等,深入开展校本教研、联片教研、“送教下乡”、“名师送教”、跨区跨校“同课异构”、“1+3+N”教研课题指导等教研活动,引领教师专业成长。近年来,共结项省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39个、立项54个,结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75个、立项72个,获优秀成果31个。

  

  (济源示范区教体局 供稿)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8-30/2806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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