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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建立五项督评制度着力推进学校评价改革

发布时间:2023-09-14 18:47:50作者:佚名来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近年来,永川区探索建立五项学校督评制度,充分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推进学校评价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建立“依法治校”挂牌督导制度,发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作用。创建挂牌督导任务清单,重点督导学校遵守党风廉政、安全稳定等明令禁止事项的情况等。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设立督导责任区13个,按与学校数1:5比例,遴选责任督学56名。强化责任督学常态督导管理,研究制定《责任督学管理办法》《责任督学年度计划》《责任督学考核办法》,督促责任督学充分利用“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落实每学月经常性督导1次,督导结束后当场向学校反馈督导结果,学校按要求提供情况和进行整改。

  二是建立“质量基准”专项督评制度,发挥职能科室评价主导作用。制定学校“质量基准”专项督评办法,依据《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等,分类别制定“质量基准”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学校落实师德师风等禁止事项情况,落实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等基本要求情况,拟设定20个关键指标50个观测点;分值占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45%。建立科室评价管理任务清单,凝聚评价管理工作合力。严格科室评价推进工作要求,落实评价实施方式、工作流程和评价结果定等工作流程等。

  三是建立“多元发展”特色评价制度,发挥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与监控主体作用。搭建特色评价载体,研究制定学校自主定标评价方案,将学校落实“自主定标”情况纳入学校评价内容,引导和支持学校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机制;其分值占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5%。协商研制特色评价方案,结合每所学校需要突破解决的发展问题,组织督学、专家深入学校共商“自主定标”项目、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特色评价机制,研究制定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流程,督促“第三方”专业机构精选专家队伍,采取校长陈述答辩、专家一对一点评等方式实施评价,推进学校增强“多元发展”动力。

  四是建立“增值发展”委托评价制度,发挥“第三方”评价专业指导作用。建立委托评价任务清单,重点评价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现代学校治理改革、落实自主定标等的增值发展情况,分值占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10%。建立“第三方”专业评价机制,研究制定第三方专业评价方案,明确评价的事项、方式、结果应用等事项。建立“第三方”委托评价机制。组织“第三方”机构,围绕学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进落实自主定标、中小学现代学校治理等方面开展委托评价,重点评价学校相关项目年度纵向推进效果增值情况。

  五是建立“满意教育”民意调查制度,发挥学生、家长、社会评价有益补充作用。制定民意调查工作办法,明确调查的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分值占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5%。推进民意调查数字化进程,组织专业人员,借助智慧教育云平台,围绕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安全管理、师德师风等,研究开发民意调查自动生成工具系统。有序组织社会评价实施,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抽样方法,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查对学校的满意度,对学校实行结果评价,推动学校落实家校社协同育人。

  


原文链接:http://jw.cq.gov.cn/zwxx_209/bmdt/qxxx/202309/t20230912_12330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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