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21〕468号)要求,结合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将于近期会同有关部门启动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第二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计划于2023年完成标准化建设的中等职业学校,其他自评已达到验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主动申请验收。
二、验收内容
对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21〕468号)中明确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重点围绕8项办学条件指标和8项内涵建设指标,逐项审核验收。
三、验收程序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职成〔2021〕468号文件中明确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程序》开展自评和复核工作。
(一)学校自评。计划申请验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须对照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案,对学校办学条件开展自评,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自评材料等要求由各地自主确定。其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完成自评后向省教育厅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自评报告》(附件1,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同时按要求备齐《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佐证材料》(附件2,以下简称《佐证材料》),以备专家实地验收查看。
(二)地市复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开展所辖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自评及复核工作,自主确定复核工作方案,按照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案,自行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提出验收申请的学校进行复核。各地完成复核后向省教育厅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复核报告》(附件3,以下简称《复核报告》),同时按要求备齐《佐证材料》,以备专家实地验收查看。
(三)省级验收。省直五部门在收到各地市、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评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学校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即为达标学校,由省直五部门认定其为“河南省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有效期为5年。具体验收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抓紧落实验收工作要求。各地教育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会同五部门开展本地的验收复核工作,并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专题报告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及验收情况。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自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对自评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二)认真填报,加强审核。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文件要求,准确理解验收指标内涵,客观填报有关数据。各地要严格把关,逐项复核有关指标数据。各学校要加强自评数据的自查。结合近两年省级验收工作情况,请各地、各校在验收复核及自评中,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申请验收材料格式不规范、可量化的验收指标数据遗漏、学校自评与地市复核数据不对应、填报数据与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填报数据不准确或者相互矛盾等问题。
(三)持续推进,如期达标。各地、各校要统筹协调、持续推进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国家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对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标准,2023年达标学校占比原则上比上一年提高不少于20个百分点;对照国家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重点监测指标,2023年底前,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须全部达标,各地中等职业学校达标率须不低于80%。
(四)完善机制,加强建设。各地要以本次验收为契机,积极总结近两年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经验与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建设力度。各地要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要求,加强日常考核,对建设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学校,要加强督导问责;对办学条件数据已达标的学校要加强后续管理,持续提升学校关键办学能力。
五、材料报送及材料准备情况
(一)各地、省属中职学校需要报送的材料
各地教育局要会同五部门报送申请验收报告(教育局正式文件)和《复核报告》,《复核报告》中应包含辖区内本次申请验收的所有中职学校信息;省属中职学校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学校申请验收报告和《自评报告》两项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应集中装订并制作封皮和目录,一式五份;同时报送word版和pdf版两种格式的电子稿,其中pdf版需要加盖公章。请各地和省属中职学校将以上材料于10月10日前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统一报送(省属学校单独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指定地点和邮箱。
(二)拟验收中职学校需要准备的材料
1.学校的《自评报告》,一式三份;2.学校的《佐证材料》原件,请分类归档整理,标注清楚目录和内容;3.学校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请装订成册并制作封皮和目录,一式三份,具体要求可参考附件3。
以上材料请各学校自主准备,以备当地教育局和省教育厅等部门组织专家实地验收时查看,不再上报省级。
省教育厅联系人:魏恒 任远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69691863
电子邮箱:21517112@qq.com
材料报送联系人:蒋婉贞
联系电话:18736053510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10号河南信息工程学校(邮编:450011)
相关附件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下载。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