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0号)要求,现就我省申报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按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zj.chinaafse.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的要求,由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下同)牵头,联合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符合条件的,由牵头企业负责统筹产教资源,在管理平台申报。
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分为学校实践中心、公共实践中心、企业实践中心,按照《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的要求,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企业均可申报。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按照《2023年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的要求,由职业院校牵头开发、有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建设。符合条件的20个省级骨干职教集团牵头职业学校可申报1项,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审核,根据名额限制从中择优推荐。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按照《2023年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的要求,各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可各申报1项,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可各推荐1项,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审核,根据名额限制从中择优推荐。
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首批从符合条件的34所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中推荐,学校需具备《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建设指南》要求的条件,自行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审核,根据名额限制从中择优推荐。
二、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
1.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相关牵头单位10月10日前在管理平台写数据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生成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佐证材料和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省教育厅。
2.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9月12日前在管理平台中按时填报推荐项目相关信息、生成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佐证材料和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省教育厅。
3.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9月25日前在管理平台中按时填报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将申报书、佐证材料和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汇总、审核所属学校申报材料后集中报送,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送。
(二)遴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符合条件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后推荐至教育部。
(三)工作要求。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申报和建设任务。
省教育厅联系人:庞曼、张云 0371-69691788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凤栖街296号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邮编:450000)
材料报送联系人:王绪虎13592415110
材料报送邮箱:245516493@qq.com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