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03:08:45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教研厅函〔2023〕8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工程硕博士产教融合培养体系改革,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支持部分高校和中央企业试点共建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的通知》(教研厅函〔2022〕9号)精神,经商国务院国资委,决定支持部分高校(见附件)与企业共建第二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有关高校按照教研厅函〔2022〕9号文件要求,联合企业认真做好第二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工作,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建设方案报送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刘宇,010-66097354,zdjsc@moe.edu.cn,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附件:第二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9月1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9-15/28166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