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辖市教育局、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教育融媒体建设的有关精神,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融媒体建设试点单位(创作基地)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3〕339号)的有关要求,省教育厅根据河南省首批教育融媒体建设试点单位(创作基地)阶段性总结与自评,结合河南省教育政务融媒体平台系统数据情况等因素对试点单位(创作基地)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有关高校和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融媒体建设工作,认真、全面、深入做好总结梳理工作,发扬优势、深化特色、补齐短板,高效、持续产出有温度、有深度的融媒体产品,为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增光添彩。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