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改革,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在全省遴选一批校企合作基础好、产教协调育人程度深、产业支撑度高的职业学校,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对接我省经济转型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驱动需求,推动地方政府、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建设一批满足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等需求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在实践教学模式创新、校企协同育人及技能培训、产学研创深度融合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为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我省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对标各地产业发展前沿,结合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实际,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分批建设,稳步推进实施。坚持先进适用、共建共享。聚集资金、技术、政策等要素,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参与,共建共享,权责明晰,互利共赢。坚持产学合作、科教结合。围绕紧缺专业人才供应、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等重点任务,将基地打造成为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区域(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中心、技术创新推广服务中心。
(三)建设目标。通过努力,在全省布局建设不少于60个创新资源汇聚能力突出、产教融合示范作用显著、服务区域和经济发展成果卓越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养更多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精准匹配,形成产教融合新生态。2023年,拟在全省高等职业学校中遴选建设3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二、建设任务
(一)推动共建共管。坚持校企合作共建、协同共育、互利共赢的原则进行建设、管理和运行。鼓励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展运营管理,配备组织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设备、资金、安全等管理制度,探索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完善实训基地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体系,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工作考核,着力提升实训基地的使用效益和开放服务能力。鼓励对外开展技术服务、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生产销售、专利转让等,按照市场化原则实行有偿服务。
(二)完善设施建设。围绕产业结构升级、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配足配齐实训设备,实训仪器设备既考虑通用性,能开展生产性实训,承接企业生产服务和技术研发,技术参数达到生产标准;又具备先进性,部分还应具备精密生产、高端服务功能。对接现代企业实际生产服务场景、工艺流程的要求,融入企业文化,营造职场氛围,建设高度仿真的实训环境,强化实践育人功能和工匠精神培养。
(三)坚强师资团队。将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校企共同选派专业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组建专兼职结合、业务精湛、成员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实践教学师资团队;建立健全师资培养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专兼职教师的实践教学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团队成员积极开展校企“双元”育人模式改革,开发、承担基于生产实际的任务式教学项目,推进实训课程优化、实训教材改良和实训资源更新。
(四)深化教学改革。依据教育部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等制订实践教学大纲,按照真实生产中对职业岗位的要求组织实训教学,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将企业生产项目或典型生产案例引进实训课程,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要求融入日常教学,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标准纳入评价体系,推进实训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有机融合,提升实训教学质量。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实训基地的申报主体是职业院校,由职业院校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申报主体应符合1-4项基本条件,同时符合5-10项中的4项及以上条件:
1.办学定位清晰,办学规模较大。学校办学定位、专业(专业群)设置、毕业生就业去向,与区域发展需求、地方产业结构相契合、相匹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高等职业学校不低于15000人,中等职业学校不低于3000人。
2.专业(专业群)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实训基地所服务专业(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规模,高等职业学校不低于3000人,中等职业学校不低于600人。其中,专业群的核心骨干专业设置5年以上并连续招生,有两届以上毕业生。专业群是学校重点建设的省级“双高”计划建设专业群,专业群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0%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75%以上。
3.基础条件完善,设备利用率高。建有满足该专业(专业群)教学需要、具有真实职业氛围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基地实训室的总使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现有仪器设备总值在60万元以上(其中,工科类专业仪器设备总值在100万元以上),实训(实验)开出率达到100%,教学仪器设备利用率高,使用效果好;设施经费投入有保证,设备维护、材料损耗经费补充有保障。
4.合作企业优质,合作基础良好。实训基地合作企业自身主营产业领域应与专业(专业群)基本对口,为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瞪羚”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且学校实训基地与企业开展稳定合作、与2家以上企业或用人单位(中等职业学校与1家以上企业或用人单位)签有联合培养协议且已有至少一届毕业生。建立由行业、企业专家和学校有关人员共同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并运行良好。合作企业不得是三年内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等生产事故,或有涉税、涉费、涉假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
5.实践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技能水平突出。专业(专业群)实践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有1名以上专业带头人,且具备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累计2年时间的企业锻炼经历;有6名以上骨干教师,其中,企业兼职教师不少于2名;“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50%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本专业教师数25%以上;实习指导教师中高级工以上的比例在80%以上;制定有团队建设规划,重视教师综合职业素养提升和实践技能培训,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强、实践教学水平高、对外合作交流广泛。
6.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建设成效显著。实训基地所服务专业(专业群)积极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参与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探索以工作任务为载体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目标明确合理,企业承担的教学任务量不低于30%;积极推行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模式;实训课程采取模块化教学,与职业资格等级鉴定相结合,构建教学做一体化教学体系;开发、编写有体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材或实训指导书。
7.技能大赛参与率高,竞赛成绩优异。实训基地所服务专业(专业群)的学生近5年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且获得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至少3次;学校承办过本专业(专业群)国家和省级技能大赛相关赛项。
8.1+X证书制度成效明显,考证取证率高。学校积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年度证书考核计划不少于学校专业 (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30%;同时,实训基地所在专业 (专业群)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不少于2个,年度证书考核计划不少于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30%。
9.“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任务有效完成,职业培训成效突出。完成“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任务年度任务,近3年,面向企业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年完成培训1000人次以上。
10.基地运行平稳高效,示范作用发挥充分。学校重视实训基地建设,对基地有专项投入,设有专门机构和专人对基地进行管理,基地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执行得力;基地为本校相关专业和外校同类专业提供服务,建立并形成良好的共享机制,能够为其他实训基地提供有益经验。
(二)遴选程序
1.学校自主申报。每所高等职业学校限报1个。各学校认真对照申报条件自主组织申报,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佐证材料(不超过50页)。各学校结合自身实训教学基础条件,统筹安排资金,合理编制《河南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方案》(附件2),明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
2.组织评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职业教育专家、财务专家、产教融合产业实践专家等对各高职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视情组织实地考察,确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议名单。前期,在对全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情况调研的基础上,拟支持建设的20个中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按照本通知要求一并评审考察确定。
3.挂牌立项。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发文予以认定,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牌匾,正式立项建设。
四、支持措施
(一)财政以奖代补。对立项建设的“河南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加强实训基地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资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
(二)建立多元融资渠道。鼓励各地各学校以土地、资本、人力、技术、管理等各种要素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地建设,以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创新产权制度,探索设立产权共有实训基地。对于符合条件、运作规范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发行专项债券。
(三)支持优先发展建设。对立项建设的“河南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市域产教联合体和省级“双高工程”以及其他中央和省级有关建设项目。
(四)绩效评价。基地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周期结束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具体评价办法另行发文。加强评价成果运用,对发现有截留、挪用、虚假申报、不执行政府采购等违规使用管理专项资金行为,以及项目进展缓慢、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按照《河南省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相应扣减以后年度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对认定授牌的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现有建设成效不明显、人才培养不达标、疏于建设管理、校企合作中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等情况的,取消其资格,收回所授牌匾,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河南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是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高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申报。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标准加强学校实训基地建设。
(二)报送材料。申报书和建设方案一式2份,《河南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佐证材料各1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10月27日前报送至指定地址,同时提交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联系人及电话:庞 曼 张 云0371-69691788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职成教处D822(如需邮寄,请使用中国邮政EMS)
电子邮箱:zhijiaochu2021@126.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及电话:修 晨 0371-65808606
2.河南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方案(提纲)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