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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少年心 护航青春路: 陕西省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23-09-27 06:45:28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近年来,陕西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法润少年心 护航青春路

  

  
日前,西安市莲湖区青少年法律援助与调解中心特聘讲师王良祺,为西安市莲湖区邓家村小学五年级学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记者 郭妍文/图

  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以生动、科学的方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能够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当前,我省各地各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有哪些特色?工作中还有哪些不足?日前,记者走访了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青少年法治教育专家、学校校长,听听他们的看法。

  法治教育润物无声

  近年来,陕西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陕西把落实法治教育与德育相结合,指导各地各校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知识教育,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全省学校每年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利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平台,通过“宪法小卫士”网络测评、“我与宪法”微视频展播等形式,广泛动员大中小学生参与宪法学习宣传。

  省教育厅会同团省委、省高院等部门,打造了以中小学校学生为参与主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品牌——“红领巾法学院”,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全省启动“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累计参与创建学校1638所、命名63所,300余万名青少年受益。

  陕西坚持将法治副校长制度作为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形成了全覆盖配备、全链条管理、全方位履职、全环节协作的“四全”工作模式。全省6848所中小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6975名,实现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配备、动态化管理。各学校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开展法治教育课、法治第一课、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丰富而有深度的普法活动。

  与此同时,省教育厅还联合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五部门共同开展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第一批命名了商洛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4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示范带动各地搭建法治教育实践平台。全省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专家库,首批115名青少年法治教育专家入库,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智囊团”。

  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为了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教育其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法定义务,逐渐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校通过‘三入(入脑、入心、入行)’,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渭南市临渭区贠张逸夫小学校长闵卫强告诉记者。

  据悉,渭南市临渭区贠张逸夫小学不断强化教育宣传,让法治教育入脑。学校将校园文化宣传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充分利用学校的法治文化墙、廉洁教育文化墙、板报、展板、校园广播等,全方位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教育氛围。

  学校利用“八五”普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主题班队会、宪法晨读、书画作品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进行普法教育学习。学校还注重在日常专题活动和教学活动中,让法治教育入心。

  学校每学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律师、法官、交警、消防指战员等进行专题讲座,开展法治安全宣讲,让学生感受法律权威,从而外化于行。经过长期的法治教育实践,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采访中,闵卫强也谈到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困惑:“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教育师资比较匮乏,教师队伍整体法治素养有待提高,青少年法治教学活动设计还需增加更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二是家长对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只通过学校推动法治教育比较困难。只有家校协同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使其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三是需要加强社会协同,全社会要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氛围,‘三观’正确才是一个人一生的财富。”

  闵卫强认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能只在学校课堂。只有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默契呼应,才能真正构建一个完备有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为青少年成长注入养分

  “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来认识社会的规则、了解校园的规则、制定自己的规则。我们要记住,‘放任很简单,自律才很酷’。”

  9月6日,西安市莲湖区青少年法律援助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莲湖区青少年援调中心)特聘讲师王良祺,以“规则与底线、权利与义务”为题,为西安市莲湖区邓家村小学五年级学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莲湖区青少年援调中心携手西安市莲湖区148法律服务所,在开学第一周走进西安市莲湖区多所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身边有哪些规矩与规则呢?”王良祺向同学们提出一个问题。

  “法律!”“交通规则!”“还有班规!”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回答。

  “没错,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社会的规则——法律。”王良祺通过同学们的答案开启了法治教育课。

  “法律法规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要认真参加‘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做到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用法律约束自身的行为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随后,王良祺又将法律与《中小学生守则》结合起来进行详细解读,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让他们树立维权意识和规则意识。他以自由和规则为主题,着重讲解了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条例,并结合校纪校规对同学们提出了具体要求。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区别、现行法律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理解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成为同学们关注的焦点。

  一堂法治教育课让同学们受益匪浅。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法治教育课既生动又有趣,还想多上几节。

  法治教育要接地气有针对性

  “青少年法治教育在预防和规避未成年人犯罪,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加强自我保护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一定要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需求,要接地气且有针对性。”

  王良祺认为:“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存在针对性不强、趣味性不足等问题。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以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为核心,围绕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设计内容,要与青少年的理解能力和应用场景相匹配。”

  莲湖区青少年援调中心自创立以来,积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内容、拓宽普法渠道,引导广大青少年尊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在工作中,莲湖区青少年援调中心发现,除了增加针对性和实效性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方式、内容和形式还应多样化。目前的普法模式还是倾向于单向灌输式知识传播,授课者和青少年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互动,课堂气氛不够活跃。法治教育并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讲解,课堂内容可以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充满趣味的形式,发挥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培养法治精神。

  据悉,莲湖区青少年援调中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展法治进课堂、未成年人犯罪实例剖析、心理建设与团队辅导、法治展板巡回展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莲湖区青少年援调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每周会推送法治课堂等内容,引导青少年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

  截至目前,莲湖区青少年援调中心制作了“反校园欺凌”“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等主题展板,在全区部分中小学校巡回展出;制作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开展教师、学生、家长多层面的法治、心理讲座390余场,覆盖近70所高职院校、中小学、幼儿园。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309/26/135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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