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报考资格
确认公告
为做好我省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报考:
(一)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其中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和往届考生须为海南省生源;海南生源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所在用人单位还须在海南省内。
1.生源地界定:
报考“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时,本科生的生源地是指高考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为在哪个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就是哪个省市(自治区)的生源。对于高中异地(办理了异地的集体户口)的情况,以原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另外,多次以不同户籍参加过多次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报考“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时,硕士研究生的生源地是指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研究生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已经在工作地落户的毕业生,原则上以其在工作地落户的所在地为生源地。
2.生源地证明材料:
本科阶段就读院校出具的录取花名册或证明(应届毕业生一般由学校招生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生一般由当地教育局出具)。
(二)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1.我省民族自治地方为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2.关于在海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内工作满3年,按以下条件界定:一是工作性质为全职;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实质性劳动关系;三是报名时仍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界定是否符合以上条件,主要以用人单位与职工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为职工本人缴纳社保(或发放工资)的佐证材料为准。
二、资格审查程序
(一)报考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
2.2024届少数民族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校教务处证明(入学及预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材料复印件一份;生源地证明材料一份;户口和身份证已变更(迁出海南省)的考生,还应提供变更后所属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3.少数民族往届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复印件一份;生源地证明材料一份;户口和身份证已变更(迁出海南省)的考生,还应提供变更后所属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少数民族在职考生除上述材料还需工作单位在《考生登记表》上作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汉族在职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人缴纳社保(或发放工资)的佐证材料,除上述材料还需工作单位在《考生登记表》上作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公示
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资格审查后,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haina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现场审查时间:报考硕士研究生材料审查时间为10月10日-10月23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博士研究生材料收取时间可延长至考试前一个月。
审查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417室,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来访登记方可进出省政府办公楼;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98-65225587。
(三)校验码领取
报考硕士研究生并在海南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携带经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到海南省考试局普招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20号107房,联系电话:0898-65852288,联系人:吴老师。
(四)其它事项
1.凡选择在海南省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海南省考试局普招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2.海南生源考生不在海南参加考试的,请依据自己考点所在地的省份凭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的考生登记表,到相应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3.不能现场审核的,可将报考材料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并附上回邮地址及联系方式,或委托其他人呈交审核材料则需同时附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审核材料提交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登记表等材料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返回。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