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总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评审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16号)要求,经各高校及用人单位自主申报、专家评审、集中合议等环节,确定评选出向教育部推荐“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高校和用人单位,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新生
电 话:0371-6579869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5楼A509室
附件:2022-2023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推荐高校及用人单位名单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