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教育联盟,实行集团化办学,是汶川推进教育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汶川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创新导向,走出融合内涵、地方特色、时代特征的汶川集团化办学新路径。
一是建立集团现代管理制度。实行教育集团管理总负责制,推动集团学校有效破除管理、师资、课程等制约校际共同发展的关键要素,促进校际间资源共享,管理互通。集团学校总校对成员学校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引领和帮扶的责任;成员学校服从、接受集团学校总校的管理和指导。建立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牵头学校校长兼任,教育集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系会议,研究集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推进措施等,党政联席会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牵头负责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制定集团考核评估方案。优化“南北片区教育联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办法”,完善实施成果、成效评估机制。出台《汶川县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评估办法(试行)》,制定评估细则、确定评估原则、明确评估内容和标准、严格评估程序、合理运用评估结果。科学评估基础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促进扩大合作共建效能,激发合作共进活力,提升教育服务发展能力,全面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是实现集团化办学全覆盖。汶川县全面推动集团化办学共同体学校建设,全县共组建紧密融合型集团2个,协作帮扶型集团8个(中学阶段1个,小学阶段4个,学前教育阶段3个),促进学校实现1+1>2的效果。经过前期的试点,目前汶川一小与灞州小学,汶川中学和绵虒中学分别采取一校两区“紧密融合型”模式建立教育集团,其他学校采取“协作帮扶型”模式结成集团化办学共同体。各教育集团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发展规划,细化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研科研活动、教师交流等各项任务,切实做好教育集团发展的顶层设计。
四是落实集团考核奖惩措施。教育集团党政联系会议通过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对各类活动统筹安排,对开展状况进行跟踪督查,教育局把集团活动开展状况及成效纳入绩效考评、师德考评和学校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工作状况和成效进一步量化,对于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效好的集团及教师给与在干部任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中优先考虑,在目标考核中给与奖励。2023年利用教师节之际,表杨优秀教师46名,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予以谈话告诫,直至实行相应的惩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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