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对运城市垣曲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开展督导评估,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351-8721477;
电子信箱:dds@sxedc.com。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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