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渝教师函〔2023〕2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3〕37号)文件要求,收到959人申报认定,其中,申报中级773人,申报高级186人。经过专家组严格规范评审,巴南区周洪梅等133人通过2023年中职高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巴南区陈思语等533人通过2023年中职中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或要反映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委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
邮编:4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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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庆市2023年中职中高级“双师型”教师通过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