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重庆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的通知》(渝教基函〔2023〕66号)要求,经区县申报、专家评审,确定渝中区等10个区县为重庆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意见或要反映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市教委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63862504;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4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