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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及培育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05:11:43作者:佚名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备〔2023〕7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及培育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厅直属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我省《〈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年度任务清单》,自2020年以来全省中小学校利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项目等各级各类相关项目资金建设了一批创新实验空间(室),为师生开展高质量、创新性实验实践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发挥优质典型学校的示范引领、幅射带动作用,推动全省中小学校建好、管好、用好创新实验空间(室),经我厅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及培育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遴选

  (一)申报学校条件。围绕“健康阳光、好学上进、勤劳诚信、文明朴实”的海南“特色印记”学生的育人目标,建有功能适用、特色鲜明的创新实验空间(室),能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在创新实验的组织保障、资源与课程、师资队伍、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创新示范等方面工作成效显效,具有示范效应。

  (二)推荐学校数量。各市县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不限于公办学校)申报示范校,遴选推荐数量不少于《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及培育校市县推荐名额表》(附件1)要求。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申报推荐数量不限。

  (三)申报材料及推荐报送要求。学校填写《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申报推荐表》(附件2),报送市县教育局审核。市县教育局应认真审核,统筹把关,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推荐的学校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一并报送省电化教育馆(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将申报材料按以上要求直接报送省电化教育馆。

  (四)省级遴选工作安排。省电化教育馆负责示范校遴选的具体组织工作,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遴选出结果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

  (五)示范推广。通过评审的学校将被授予“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荣誉称号,颁发示范校奖牌。各市县要在业务指导、资金配套、示范推广等方面给予示范校大力支持,通过示范效应带动本地中小学创新实验教育由点及面,全面发展。未通过评审的学校将作为培育校,继续给予指导与支持。

  二、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培育校遴选

  (一)申报学校条件。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有整体发展计划,已成立或计划成立保障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与运行工作的管理组织机构,以保证有效、顺畅地推进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的各项工作。

  2.能够充分利用学校以及社会现有资源,具有校本课程开发经验与能力,对创新实验课程建设已有明确方向,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资源、课程实施、课程评价、教材建设已形成初步方案。

  3.有一支具备较强创新实验专业技能的教师团队,或者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借助外力,能够可持续支持拓展型、研究型课程实施和自主探究实验实践活动。

  4.有建设创新实验空间(室)的教学用房,场地、面积和间数能满足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并保留将来的扩容空间。

  (二)推荐学校数量。各市县要做好摸底调研,统筹考虑城乡、学段比例均衡,制定2024-2025年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培育校整体规划,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不限于公办学校)申报培育校,遴选推荐数量不少于《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及培育校市县推荐名额表》(附件1)要求。未申报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的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应申报培育校。

  (三)申报材料及推荐报送要求。学校填写《海南省2024-2025年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培育校申报推荐表》(附件4),报送市县教育局审核。市县应认真审核,统筹把关,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5)及推荐的学校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一并报送省电化教育馆(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将申报材料按以上要求直接报送省电化教育馆。

  (四)省级遴选工作安排。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培育校省级遴选的具体组织工作,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遴选出结果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

  (五)培育保障措施

  省及市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在政策、资金及业务上对培育校给予多方支持,一是统筹各级各类资金保障公办学校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二是组织专家指导学校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创新实验课程开设等工作开展。

  培育校应以创建示范校为目标,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于2025年9月底前达到示范校申报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承担起属地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推荐的统筹组织工作,按时向省电化教育馆报送材料。请指派专人负责,并于11月3日前报送工作联系表(附件7)。

  (二)为指导我省中小学校规范建设及管理创新实验空间(室),我厅研究出台了《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与管理指南(暂行)》(琼教备〔2022〕8号)。该指南是示范校创建的基本遵循与参考,为进一步完善该指南,请各市县征求学校使用意见,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汇总表(附件6)WORD电子版报送省电化教育馆。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按以上要求直接报送省电化教育馆。我厅拟修订后,正式印发。

  联系人:省电化教育馆石磊,联系电话:66779295,邮箱:hn66779295@163.com。

   

  附件:1.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及培育校

  市县推荐名额表

  2.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申报推荐表

  3.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市县推荐

  汇总表

  4.海南省2024-2025年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培

  育校申报推荐表

  5.海南省2024-2025年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培

  育校市县推荐汇总表

  6.《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与管理指

  南(暂行)》意见反馈汇总表

  7.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及培育校

  遴选工作联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

  及培育校市县推荐名额表

  序号

  市县

  示范校

  名额

  培育校

  名额

  序号

  市县

  示范校

  名额

  培育校

  名额

  合计

  全省

  125

  375

  10

  定安

  6

  18

  1

  海口

  20

  60

  11

  屯昌

  6

  18

  2

  三亚

  15

  45

  12

  澄迈

  6

  18

  3

  三沙

  -

  -

  13

  临高

  6

  18

  4

  儋州

  15

  45

  14

  昌江

  3

  9

  5

  文昌

  6

  18

  15

  乐东

  6

  18

  6

  琼海

  6

  18

  16

  陵水

  6

  18

  7

  万宁

  6

  18

  17

  白沙

  3

  9

  8

  五指山

  3

  9

  18

  保亭

  3

  9

  9

  东方

  6

  18

  19

  琼中

  3

  9

说明:该表名额分配综合考虑了各市县现有中小学校数及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情况,为了达成《〈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年度任务清单》目标,请各市县积极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不限于公办学校)申报,遴选推荐数量不少于该表名额要求。

  

  

  附件2

  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

  申报推荐表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

  □小学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完全中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

  □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通讯地址

   

  学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具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创新实验空间(室)

  类    别

  □信息科技类   □学科教育类   □人文艺术类

  □职业体验类   □其他类  (注:有多类的,可多选)

  创新实验空间(室)名    称

  1.

  2.

  …

  二、学校创新实验空间(室)基本情况与取得的成绩:(包括学校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管理与应用情况,创建示范校整体规划(理念、目标、意义与效果),实施方案、措施与保障,学校自身优势与特点特色,如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及相关论文成果,活动获奖情况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另附页、附图(创新实验空间(室)现场照片、教学活动现场照片、获奖证书等))

  申报学校

  意见

  以上内容属实。如入选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承诺同意组织单位根据需要公开我校申报材料,供其他学校学习借鉴。

   

  校长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市县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

  市县推荐汇总表

   

  报送市县(公章):                     日期: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

  所属区域

  创新实验空间(室)

  类别

  名称

   

   

   

   

   

   

   

   

   

   

   

   

   

   

   

   

   

   

   

   

   

   

   

   

  注:

  1.“学校类型”栏填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

  2.“所属区域”栏填城区、镇区或乡村。

  3.“创新实验空间(室)类别”栏填信息科技类、学科教育类、人文艺术类、职业体验类或其他类。有多个创新实验空间(室)类别的,可填多项。

  4.“创新实验空间(室)名称”可参考《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与管理指南(暂行)》中“创新实验空间建设示例(2022年版)”,示例未包括在内的,按实际填。有多个创新实验空间(室)的,可填多项。

  

  

  附件4

  海南省2024-2025年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培育校申报推荐表

  申报学校(公章):                                日期: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

  □小学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完全中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

  □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通讯地址

   

  学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具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学校基本情况

  共有教职员工        人,其中专任教师        人。

  教室       间,班级        个,学生         人。

  现有及拟建创新实验空间(室)类别

  □信息科技类   □学科教育类   □人文艺术类

  □职业体验类   □其他类  (注:有多类的,可多选)

  现有及拟建创新实验空间(室)名称

  1.

  2.

  …

  (名称后注明是现有还是拟建)

  二、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配套条件情况

  1

  机制保障

  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整体发展计划      □有□无

  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机构 □有□无

  2

  创新实验课程建设(包括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资源、课程实施、课程评价、教材建设)

  初步方案       □有£无

  3

  师资队伍

  具备较强创新实验专业技能的教师团队 □有□无

  以购买服务等形式借助外力           □是£否

  4

  创新实验空间(室)的教学用房

  总计     间,合计面积    M² ,各间用房面积分别为:               (面积单位:M ²)。

  将来的扩容空间    □有□无

  三、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资金情况

  拟建创新实验空间(室)资金总预算        万元。

  1.计划来源:省级资金         万元,市县资金         万元,学校自筹        万元;

  2.已落实:  省级资金         万元,市县资金         万元,学校自筹        万元;

  3.待安排:  省级资金         万元,市县资金         万元,学校自筹        万元。

  四、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项目申报内容

  项目概况;2.项目基础条件及前期工作;3.项目计划实施进度;4.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

  5.项目绩效目标;6.项目实施内容及预算;7.项目运行管理计划。可另附页。

   

   

   

   

   

   

   

   

   

   

   

   

   

   

  五、推荐意见

  市县教育局意见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海南省2024-2025年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培育校

  市县推荐汇总表 

  报送市县(公章):                                                        日期: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

  所属区域

  一、现有创新实验空间(室)

  二、拟建创新实验空间(室)

  类别

  名称

  类别

  名称

  总预算资金额

  (万元)

  总预算中待安排省级资金额(万元)

   

   

   

   

   

   

   

   

   

   

   

   

   

   

   

   

   

   

   

   

   

   

   

   

   

   

   

   

   

   

   

   

   

   

   

   

   

   

   

   

  注:1.“学校类型”栏填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

  2.“所属区域”栏填城区、镇区或乡村。

  3.“创新实验空间(室)类别”栏填信息科技类、学科教育类、人文艺术类、职业体验类或其他类。有多个创新实验空间(室)类别的,可填多项。

  4.“创新实验空间(室)名称”可参考《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与管理指南(暂行)》中“创新实验空间建设示例(2022年版)”,示例未包括在内的,按实际填。有多个创新实验空间(室)的,可填多项。

  

  

  附件6

  《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建设与管理指南(暂行)》

  意见反馈汇总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序号

  原文(请注明第几页)

  修改建议

  所依据的政策、标准、规范等文件名称及相应内容(如有)

   

   

   

   

   

   

   

   

   

   

   

   

   

   

   

   

   

   

   

   

  

  附件7

  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及培育校遴选工作联系表

   

  市县教育局(厅直属中学、高校附中)名称:                                                                 

  

   

  姓名

  所在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部门负责人

   

   

   

   

   

   

  具体工作联系人

   

   

   

   

   

   

   

  注:请于11月3日前,将此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电化教育馆技术装备科,联系人:石磊,联系电话:66779295,邮箱:hn66779295@163.com。


原文链接:http://edu.hainan.gov.cn/edu/0400/202310/93cd892b61e64081b8f52ce9e87dd2b0.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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