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黔教督〔2023〕10号)要求,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贵州省教育厅拟于2023年11月6日至22日对贵阳市:清镇市、观山湖区、白云区,铜仁市:万山区、德江县、石阡县、思南县,黔南州:福泉市、平塘县,黔东南州:剑河县、施秉县、锦屏县,遵义市:凤冈县、正安县、余庆县、播州区、赤水市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实地督导评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6日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办公室电话:010-66092048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电话:0851-8472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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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