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教基〔2020〕155号)和《河南省骨干教研员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豫基课程函〔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经专家组考核评定,现将首批河南省骨干教研员培育对象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课程中心教师部提出,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371-62005217,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经南三路12号省课程中心425室,邮编:450016。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