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2023年海南省第四批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评审、复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第四批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体〔2023〕 60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2023年海南省第四批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25所)进行评审,并对第二批海南省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复审不达标的学校(2所)进行再次复审。现将评审及复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2023年海南省第四批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20所)创建通过名单:海口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海口市琼山中学、三亚市吉阳区丹州小学、三亚市田家炳高级中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海南省洋浦中学、儋州市光村镇中心学校、文昌市会文镇烟墩小学、琼海市嘉积镇中心学校第三小学、五指山市五指山中学、五指山市南圣中心学校、东方市琼西中学、东方市东方中学、临高县和舍镇和舍中心学校、临高县新盈镇新盈中心学校、昌江黎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首都师范大学昌江木棉实验学校、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民侨小学、首都师范大学海南保亭实验中学。
二、2019年海南省第二批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2所)再次复审通过名单: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琼中县第一小学。
以上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15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实名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提出书面质疑,并附佐证材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于晓曼,联系电话:65334367。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451室,邮编:570203。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