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204号)精神,我厅组织了2023年省级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经专家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现将2023年省级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拟立项建设项目名单面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9日起至11月15日止。公示期内,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为反映人保密。
请各有关高校认真核对拟立项建设项目信息,如有更正,请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一并提出。
联系电话:杜敏通 028-86110643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教育厅高教处504室
邮编:610041
附件:2023年省级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拟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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