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二批校外培训综合治理
改革试点单位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第二批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改革试点方案》精神,经各地自主申报,市州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定,现将承担我省第二批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改革试点任务的单位公示如下:
1.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4个县市区):
永州市祁阳市、湘潭市岳塘区、怀化市鹤城区、湘西州龙山县
2.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1个市州、2个县市区):
湘潭市、长沙市望城区、永州市零陵区
3.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1个市州、2个县市区):
益阳市、常德市鼎城区、株洲市天元区
4.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1个县市区):
湖南湘江新区
5.深入推进校外培训跨部门综合监管(2个县市区)
长沙市开福区、衡阳市耒阳市
6.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2个县市区)
邵阳市新邵县、株洲市荷塘区
7.建立校外培训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2个县市区)
邵阳市大祥区、益阳市桃江县
8.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视频监控联网联动机制(2个县市区)
怀化市通道县、郴州市苏仙区
9.构建校外培训“智慧执法”体系(1个市州、2个县市区)
长沙市、岳阳市岳阳楼区、郴州市桂阳县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省教育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人: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魏欣、熊继承;
联系电话:0731—84720155;
邮箱:hnjytxjc001@163.com;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办公楼208室。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