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相结合,通过强化建章立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内控体系、完善监督评价、深化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建章立制为基础,提升制度之治。学校完善以《西安交通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完善《关于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章程—学校基本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四个层面的制度体系,修订《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完善规章制度立项、调研、起草、论证、审核、公布、解释和评估的闭环机制。制度公布后通过图解、问答、会议等多渠道开展宣传解读,方便教职工及时、深入理解学校重要制度政策,保障制度执行到位。每年对校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已梳理各类校级规范性文件400余份,及时修改或废止与学校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建立校级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制度,管住管好规范性文件。
——坚持以组织领导为保障,提升组织之治。学校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总抓、分管领导主抓、法务部门协调、归口部门管理、相关单位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设置法治工作专门机构,明确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参与学校重要决策工作机制,列席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等决策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切实提高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组建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员会,选聘校内外知名法学专家、资深法律工作者和著名律师担任咨询委员;安排学校法学专家教授对各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进行一对一法律事务指导、咨询与培训,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校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智库服务。每年安排法治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法律咨询、培训、诉讼和法治宣传等费用支出,加强依法治校经费保障。
——坚持以内控体系为抓手,提升监督之治。学校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议事决策制度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全面落实学校重大决策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严格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材料形式审查和程序审查,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将合法合规性审查、风险评估作为决策的固定前置程序,形成评估报告、制定防范预案,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化解隐患、规避风险。修订完善《西安交通大学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西安交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西安交通大学校名校标管理办法》,规范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建成运行“西安交通大学法律事务管理系统”,实现规章制度在线查询、诉讼案件在线管理及全校合同在线起草、审核、签订、督办、建档、备案的全过程管理。
——坚持以师生参与为重点,提升民主之治。学校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保障师生参与学校管理,邀请基层单位代表和师生代表列席学校重要会议,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学校新闻网及时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通报,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发挥教代会、学代会、工会等党群组织的监督作用,健全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实施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设立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实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设置“校领导信箱”、定期开展“校领导接待日”,建立健全师生权益保障机制。
——坚持以知法用法为导向,提升宣传之治。学校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作为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健全教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和指导,解决教职工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体系当中,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宪法精神全面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等课程教学的全过程。加强在校生的法治教育,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健全学生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制定法治宣传培训方案,推进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宪法晨读、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展演等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普法活动,在校园内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