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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三项举措推动巡察工作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23-11-23 19:03:59作者:佚名来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长江师范学院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标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采取三项举措推动巡察工作纵深发展。

  一、巡察+理论学习,推动决策部署入脑入心。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长师有作为。学校党委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不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入脑入心。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学校党委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常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亲自领学,解读要义,交流心得,真正做到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学用结合要求,强化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学用脱节问题。对照“八有”要求,重点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学用结合的巡察监督,促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形成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做到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推动解决学院发展实际难题。三是坚持聚焦根本任务,强化及时跟进学,解决贯彻落实不力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纳入学校第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监督重要内容,进一步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思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真正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二、巡察+职能监督,推动贯通融合相辅相成。巡察监督是全面政治体检,要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纽带作用,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其他职能监督和民主监督等贯通融合、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步增效,形成监督合力,实现“1+1>2”的监督效果。一是在职能责任上贯通融合。强化系统思维和协同意识,出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意见》,明确各类监督职能分工,科学界定其他监督的监督重点、对象和责任,做到既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又协调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增强监督整体效应。二是在协调机制上贯通融合。强化运行顺畅和高效协同,出台《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建立巡察与纪检、组织、宣传、审计、信访、财务、安全等各类职能监督主体的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日常监督情况,真正做到巡前充分沟通、巡中充分配合、巡后充分共享,把贯通融合的要求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三是在组织人员上贯通融合。强化全局意识和职能责任,出台《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巡察干部挂职锻炼制度,从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和专职组织员中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巡察组长和巡察干部“人才库”,根据巡察任务需要,按照“动态优选、分类充实”原则,通过以干代训、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形式,强化实战培训,提升巡察干部队伍能力。

  三、巡察+督查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四个融入”“地毯式”整改、防止“破窗效应”等重要指示要求,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一是建立巡察全量问题库。每轮巡察反馈后,将发现问题分类别、性质和程度等,录入巡察问题全量库,细化校级问题库入库标准,形成校级问题清单库。巡察办定期向党委报告全量库问题梳理情况和纳入校级清单库问题建议,确保发现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应报尽报、尽数入库。二是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抓巡察整改纳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巡察整改成效综合评估验收,完善“双公开”“双通报”机制,防止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面到位。三是建立问题整改闭环机制。对纳入校级清单库的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由巡察办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闭环管理”,同步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党委督查办,加强问题整改和跟踪督办。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六色”预警管理机制,实行清单化梳理、任务化交办、时效化推进、全程化督办、成果化评价,直到办结销号,确保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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