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政函〔2023〕41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高等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奖励基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23〕13号)要求,现就我省遴选推荐高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奖励基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奖项设置)
(一)高等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奖教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设立高等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一、二等奖教金。其中一等奖教金每人奖励50万元(含税,下同),由奖励基金成立专家提名委员会进行提名。二等奖教金每人奖励20万元,我省可推荐3名。
(二)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奖学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本、硕、博优秀奖学金。其中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每人奖励4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每人奖励3万元,本科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万元,以上三类我省可各推荐1名。
二、各高校推荐名额
(一)高等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二等奖教金。每所高校可推荐1名。
(二)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奖学金。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可推荐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各1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含一级、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可推荐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各1名;其他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的本科高校可推荐本科生1名。
(三)已获得本项奖励基金的师生,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遴选标准
(一)优秀思政课教师奖教金遴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师德师风优良。严爱相济、润己泽人,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深受学生尊敬喜爱,是学习、传播和践行马克思主义的典范。
3.教研能力过硬。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大思政课”建设、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教学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在全国或本地区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影响力。
4.教学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课堂教学满意度高,能够坚持“八个统一”,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不断增强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达到沟通心灵、启智润心、激扬斗志,教育引导学生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其他条件。倡导、鼓励优秀思政课教师热心从教、精心从教、终身从教。原则上,奖教金推荐教师的思政课教龄应在20年以上。60周岁(196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推荐教师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在库专职教师,目前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思政课教师不予推荐。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奖学金遴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信仰马克思主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法律法规。尊崇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高尚。诚实守信,严守科学道德,学风严谨。
4.专业能力过硬。以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己任,熟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积极开展理论宣讲活动,专业成绩优秀;在读期间至少参加过一次社会实践或专业调研活动,并撰写相关实践报告或调研报告。
5.学业成绩优秀。在读期间各门思政课成绩均在90分以上,积极参加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主题活动,并在大学生讲思政课公开课展示、“我心中的思政课”大学生微电影展示等活动中获奖。
6.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学术创新潜力,在读期间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其中,硕士研究生至少提交1篇第一作者身份的代表作、博士研究生至少提交2篇第一作者身份的代表作(代表作包括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网络理论评论文章、学术期刊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等)。
7.其他条件。倡导、支持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牢固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潜心学习研究,在校期间打牢马克思主义理论、“四史”、教学法等思政课教师必备功底。原则上,奖学金优先推荐各学段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含相近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准备攻读本专业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本科生。
四、遴选流程
(一)高校推荐
各高校根据通知精神,统筹做好本校推荐工作。所推荐人选需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提交相关原始材料及汇总表,同时提供被推荐教师讲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相关课程资料。
(二)省级推荐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选,确定二等奖教金和奖学金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三)考察与评议
奖励基金成立奖励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对各省推荐人选进行考察与评议,分别确定教师、学生入选名单,同时视情况组织同行专家对入围教师开展进校考察,请各高校做好配合工作。
五、工作要求
奖励基金是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为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设立的、由社会组织出资奖励教师的公益项目,旨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可作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奖励基金组织推荐工作,在组织开展推荐遴选工作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榜样引领”的原则,确保所推荐人选事迹真实可靠,具有社会公信力。
各高校请于2023年11月16日前将相关推荐表及汇总表(附件1-4)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zc@sxedc.com;纸质版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办公区B座山西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编:030024。
联系人:方惠斌 联系电话:0351-3183924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