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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落实“双减”工作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3 18:39:42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落实“双减”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办基〔2023〕699号)精神,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落实“双减”工作典型案例55个,其中县(市、区)案例11个,学校案例44个。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本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0室

  邮编:450018

  电话:0371-69691880

  

  附件: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落实“双减”工作典型案例

  2023年11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11-21/2851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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