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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3 19:23:28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省于2022年度开展了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馆标准化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高我省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水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3年度将继续建设100所图书馆标准化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要选择基础较好,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充足的中小学作为图书馆标准化学校建设评选对象,结合当地实际,严格组织学校申报。各地申报学校数量见附件1。

  二、评选原则

  2023年度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评选活动坚持学校主动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省级评选认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评选程序

  1.学校申报

  申报学校按照《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学校图书馆的基本情况、自评情况,图片资料、视频资料。图片资料不少于20幅,图片注明学校名称;视频资料应充分展示图书馆概貌、借阅、活动场景及图书馆特色,视频不少于5分钟,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使用U盘封装,封面注明学校名称。申报表与自评报告一并报送当地教育局评审。

  2.市县初评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组织核查初评。按照《标准》对本地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步评选。初评核查合格的学校,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统一汇总材料,纸质版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包括:《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化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学校自评报告(包含图书馆基本情况、自评情况、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化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

  3.省厅审定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学校图书馆进行审核认定。

  4.动态管理

  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化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进行复查。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取消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化学校称号。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把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对图书馆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和加强建设,以建设工作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不断提升全省中小学图书馆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培训和评估水平,推动中小学图书馆向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迈进。

  各地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联系。

  联 系 人:孟凡奇

  电 话:0371-66378072 13903817822

  邮 箱:hnjyzbtsg@163.com

  地 址:郑州市顺河路17号406室

  邮 编:450004

  

  附件:1.2023年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数量表

  2.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申报表

  3.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申报汇总表

  2023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11-23/285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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