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统筹推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要求,11月14日,长春市政府教育督导组到朝阳区,对2023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落实“十二项督政项目”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汇报会上,朝阳区政府负责同志从立足“办人民满意的朝阳教育”发展蓝图,持续完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套惠民机制,深入抓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双减”“依法治教”三项改革,着力办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四类教育”,全面规范“教师队伍”“民办教育”“语言文字”“体育教学”“校园安全”等方面详细汇报了2023年以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长春市政府教育督导组就有关问题与朝阳区发改、财政、人社、编办等涉教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问询,详细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
会后,长春市政府教育督导组实地踏查了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贫困户等,反馈了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近期,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部分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实地评价工作,对7方面62项教育重点任务进行督查,督促指导市县两级政府进一步提升履行教育职责能力,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