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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教育改革简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3-11-23 21:01:36作者:佚名来源: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教育改革简报

  〔2023〕第3期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2023年4月10日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教育厅党组坚持改革正确方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破解影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2018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5件涉及教育领域的改革文件,我区教育系统全部承接落实,并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有效提升了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牢牢把握方向,实施立德树人工程。以“七个根本”(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根本遵循;立德树人是根本任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根本问题;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回信精神是根本要求;改变西藏面貌根本要靠教育;抓好后继有人根本大计)为方向,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活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以及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教育、新旧西藏对比和感党恩教育,增强各族师生“四个自信”“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推进管理合格、教学合格、学习合格、服务合格、评价合格。

  强化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成立自治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和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双减”专项工作组,狠抓“双减”校内作业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及校外培训机构压减规范工作,“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制定并上报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课表、五项管理细则、课后服务方案,并按照监测平台课后服务要求完成学校定性分类,非寄宿制学校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配合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体育局做好科技类、文化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指导意见,明确不同类别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人员、场地、审批登记等要求。全区原有96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现注销清零,预收费纳入银行监管进度达100%。

  紧盯服务发展,振兴西藏高等教育。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突出特色优势,加快振兴西藏高等教育,为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印发新时代振兴西藏高等教育的实施意见,完善高等学校布局结构,逐步建立与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空间布局。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培养层次结构,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分类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在共建学院、共享平台、科学研究、联合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建立示范性产业学院。完善实践育人体系,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校外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就业培训基地,把专业教育同创新创业教育、职业规划教育结合起来,促进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加强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深化协同创新,构建大格局科研创新体系。

  破除“五唯”顽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出台我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顽瘴痼疾,推动教育观念纠偏、教育规律回归,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严禁与不得”的要求,开展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共梳理145份相关文件,废止4份、修订16份。抓好重点评价改革任务落实,制定大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改革教师综合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修订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2018年,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2022年,全面下放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实施意见》,科学设置体美劳教育课程、确定体美劳教育内容要求、健全体美劳素养评价制度、广泛开展体美劳教育实践活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报:区党委改革办、区社会事业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


原文链接:http://edu.xizang.gov.cn/7/20/5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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