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教教科〔2021〕116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第六批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类别
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两类教育科研基地:一是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校(中小学、幼儿园)78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按照附件1的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河南省教育厅直属实验学校(幼儿园)可直接申报。二是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区10个,各省辖市可推荐所辖县(市、区)申报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区,申报基地区的县(市、区)不再推荐本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基地校,省直管县(市)可直接申报基地区。
二、申报条件
(一)基地校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来,学校教育科研活动常态化,设有专门的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有专项活动。
2.近3年来,学校至少开展2项县(市、区)级以上的全校性教育科研项目,参与教师达到学校教师总数的60%以上。
3.近3年来,承担并完成1项以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近3年来,学校教师有2项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省教育厅命名的省教育科研基地学校,本次不再申报。
(二)基地区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来,区域性教育科研活动常态化,设有专门的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有专项活动。
2.近3年来,至少开展2项市(厅)级以上的区域性教育科研项目,参与学校达到区域内学校总数的60%以上。
3.近3年来,承担并完成4项以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近3年来,有4项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省教育厅命名的省教育科研基地区,本次不再申报。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将纸质申报表(附件2、附件3)一式三份于2023年12月8日前邮寄至郑州市顺河路29号办公区516室,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至邮箱:Syjd516@163.com,邮件主题词:单位名称+申报第六批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逾期不再受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核定后,由河南省教育厅公布基地单位名单并授牌。
联系人:周长春 杨印章
联系电话:0371-65900258 15738828428 13838173759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