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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26 02:28:24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教社语函〔2023〕618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智库研究项目、优秀学者资助项目进行了集中结项鉴定,并对逾期未结项项目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结项鉴定和清理情况

  本次集中结项和清理涉及项目共245项,其中,179项鉴定合格,准予结项;46项因申请延期或提交材料不符合结项要求,准予延期;20项逾期项目因提交材料不符合结项要求或长期拖延、数次催促而未提交材料,作撤项处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未通过鉴定项目处理办法

  (一)本次同意延期的项目,延期期限为一年,项目负责人须在省教育厅下一年度组织集中结项时,根据要求报送结项材料。如仍未能通过会议鉴定或仍未提交结项材料,将作撤项处理,并全省通报。

  (二)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已拨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负责追回作为校内社科科研基金使用;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三)各高校结项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和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教育厅将根据撤项情况,同步扣减相关高校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申报名额。

  三、科研管理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以此次集中结项和清理工作为契机,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学风建设,规范项目中后期管理,及时督促课题组高质量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二)省教育厅每年对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组织集中结项鉴定,具体时间见每年文件通知。各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结项,鼓励提前结项。

  (三)研究期内需申请变更的项目,须及时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报经省教育厅审批后,方能申请结项。

  联系人:张娇 0371-69691987

  

  附件:1.2023年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集中结项鉴定结果

  2.2023年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集中结项鉴定结果

  3.2023年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集中结项鉴定结果

  4.2023年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集中结项鉴定结果

  5.2023年河南省高校智库研究项目集中结项鉴定结果

  6.2023年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集中结项鉴定结果

  2023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11-24/2853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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