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教育热点 > 北京市教委与香港教育局在港签署合作备忘录

北京市教委与香港教育局在港签署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3-12-02 11:06:20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jpg

  11月29日,京港合作会议第五次会议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举办。会议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北京市市长殷勇共同主持。受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委托,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郑雁雄出席并致辞。

  郑雁雄在致辞时表示,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香港与内地合作,强调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支持香港与内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殷勇表示,京港合作源远流长、成果丰硕,北京市正大力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国家明确香港“八大中心”定位与北京发展方向高度互补,愿与特区政府一道提高京港合作水平。

  李家超表示,在国家新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北京和香港均具有特殊地位及担当重要角色,两地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也能优势互补,创造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合作空间。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通报第四次会议以来工作推进情况,北京市副市长司马红介绍本次会议重点推进领域和合作项目。

  会后,在殷勇、李家超、郑雁雄的共同见证下,北京市教委主任李奕、香港教育局局长蔡若莲签署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合作备忘录》。本次签约旨在鼓励京港中小学缔结姊妹学校,促进两地师生友好往来,组织两地学生开展国情研习、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京港澳学生交流夏令营形式内容。依托京港大学联盟促进两地高校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京港两地融合发展。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jyzx/jyxw/202311/t20231130_33291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