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的通知》(晋教基函〔2023〕18号)安排,在各市教育局遴选推荐的基础上,山西省教育厅委托山西省教育技术与评估监测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区域管理试点8个和试点校101所,其中试点校分别为:教学教研模式创新实践试点校46所、家校协同育人实践试点校16所、薄弱校教学质量提升试点校10所、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升试点校16所、资源汇聚与共建共享试点校13所,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
联系人:马曙红
联系电话:0351-3046300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邮政编码:030024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