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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3 22:19:51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的通知》(晋教基函〔2023〕18号)安排,在各市教育局遴选推荐的基础上,山西省教育厅委托山西省教育技术与评估监测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区域管理试点8个和试点校101所,其中试点校分别为:教学教研模式创新实践试点校46所、家校协同育人实践试点校16所、薄弱校教学质量提升试点校10所、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升试点校16所、资源汇聚与共建共享试点校13所,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

  联系人:马曙红

  联系电话:0351-3046300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邮政编码:030024

  

  附件:

  

  1.区域管理试点名单

  2.教学教研模式创新实践试点校名单

  3.家校协同育人实践试点校名单

  4.薄弱校教学质量提升试点校名单

  5.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升试点校名单

  6.资源汇聚与共建共享试点校名单

  

  

  山西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312/t20231218_9448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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