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督〔2023〕37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省一级学校”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厅直属中学:
依据《海南省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2020年修订)》(琼教督〔2020〕9号)确定的评估标准及程序要求,在各有关市县申报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查和过程性督导,2023年10月,我厅组织督导评估组分别对海口市第二中学、儋州市第二中学、万宁市万宁中学等3所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开展审核性督导评估。
根据督导评估意见,经厅务会议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现认定万宁市万宁中学为“省一级甲等学校”;认定海口市第二中学、儋州市第二中学等2所学校为“省一级乙等学校”。
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另行印发。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