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学校)创建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23〕387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学校)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评、申报、评审、答辩等程序,我厅拟确定6个区域、25个学校(名单见附件)为第一批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学校)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12月18日至12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教育厅反映。联系电话:028-86110804,邮箱:xxhc2019@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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