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14:53:51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组织推荐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过单位(学校)申请、市县推荐、省级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现确定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为河南省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市域实验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10个县(市、区)为河南省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县域实验区,郑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等489所学校为河南省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学校。

  希望各实验区和实验学校积极探索协同育人的实施路径和有效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坚持“五育”并举,充分发挥学校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促进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推动全省逐步形成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新格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1.河南省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名单

  2.河南省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学校名单

  2023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12-29/287629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