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组织推荐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过单位(学校)申请、市县推荐、省级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现确定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为河南省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市域实验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10个县(市、区)为河南省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县域实验区,郑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等489所学校为河南省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学校。
希望各实验区和实验学校积极探索协同育人的实施路径和有效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坚持“五育”并举,充分发挥学校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促进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推动全省逐步形成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新格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