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3年3月27日至5月24日,审计厅对教育厅开展了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按照《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规定,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论及审计建议
审计认为,2022年度教育厅总体上能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编报部门预决算,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总体上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能够落实财政共管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按照规定的分配原则对共管资金进行分配。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共管资金下达不够及时,资金使用监管力度还不够,对厅属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监管还不够等。
审计建议,要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政策;规范共管资金的分配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强化对所属单位和省属高校的监督管理。
二、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后,教育厅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责任分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定期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整改按期完成。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厅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共管资金分配、完善管理制度机制等方面开展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持续整改和分阶段整改问题正按计划推进。
(一)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
1.个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涉及资金20672.72万元问题。教育厅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预算执行定期通报机制,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督促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开展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全过程评价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2.个别资产账实不符、核算不规范,涉及资金6086.38万元问题。教育厅督促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资产盘点,及时调整资产账目,确保账账、账实相符。指导省教育考试院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教育考试与录取中心改造工程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将改造工程支出按竣工决算金额6086.38万元补计“在建工程”科目,确保会计核算精准。指导省教育考试院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3.部分共管资金下达不及时,影响资金使用进度问题。教育厅制定《四川省省级教育财政性资金分配管理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共管资金分配内部流程。印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责任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
4.超行政村实际数量分配民族地区村级学前辅导员劳务报酬补助资金问题。教育厅组织开展核查工作,收回2022年辅导员省级劳务报酬补助结余资金。督促指导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教育主管部门建立辅导员台账,细化行政村(社区)、幼儿园及幼教点的辅导员信息。会同财政厅调整辅导员省级劳务报酬补助分配办法,从2024年起,将依据上年实际在岗在册辅导员数分配下达当年省级劳务报酬补助经费,次年据实结算。
5.对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教育厅会同财政厅追减2个2年以上未开工特教项目的资金预算。建立常态化项目调度机制,定期调度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对照自查、举一反三,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强化项目计划管理,推动项目建设尽早落地落实。
6.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资金在分配、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厅会同财政厅修订《四川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中职免学费资金补助标准、对象和发放办法。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对享受免学费补助名单,将重复拨付资金在2024年结算时全部追回。
7.未督促所属单位及时向财政上缴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教育厅指导督促省教育考试院和部分高校全面清理考试考务费应缴未缴金额,并及时按非税收入管理要求将考试考务费全额上缴财政。
8.考试考务费支出249.98万元未经集体决策。教育厅指导省教育考试院印发《中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大额资金使用。
9.对书法水平测试经费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教育厅督促指导省教育考试院全面开展清理工作,指导制定《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经费管理工作整改方案》,退回超标准报销的评卷等劳务费7.1万元。指导完善书法水平测试经费管理机制,明确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及报销程序,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
10.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系统闲置造成浪费问题。教育厅对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违规决策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指导修订完善《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请、采购、实施、验收、监督管理等流程。
11.对省教育基金会管理不到位问题。教育厅强化对省教育基金会的监督和指导,督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指导制定《四川省教育基金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捐赠资金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二)分阶段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1.中等职业教育重点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织制定《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实施方案》。按照“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要求,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督促指导民办技工学校按要求加快完成分类登记工作。制定《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2.未有效督促中等职业学校落实收费政策问题。教育厅督促相关市(州)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学校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履行备案手续,规范票据使用。对涉及违规收费的学校,督促学校制定退费方案,按计划开展退费工作,对违规收费做到“应退尽退”。
3.对省属高校科研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够到位问题。教育厅印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审计发现科研管理有关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落实问题整改,指导各高校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科研结余资金使用,提高按期结题率。指导各高校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
(三)持续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未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及产权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教育厅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全面清理基础资料,对照办理房屋产权要求,全面梳理所涉房屋的相关产权资料,查漏补缺,补齐办理产权所需基础资料。对确因缺乏规划、建设资料的办公用房而无法办理产权的,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部署,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四、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审计建议十分客观、中肯,指导性强。教育厅完全接受,并充分吸纳审计意见建议。一是开展财会监督。教育厅召开工作部署会,指导各厅属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组建财会监督工作专班,加强统筹谋划和沟通协调,采取“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方式,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教育厅制定出台《四川省教育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教育基金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强管理监督,健全长效机制。
五、下一步打算
教育厅将坚持以审促改,以改促建,持续完善整改措施,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方式,实行逐一销号管理,坚决将审计问题整改到位,强化审计结果应用。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合力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进一步强化资金全过程管理,持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提高管理监督能力。通过多方面努力,扎实推动四川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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