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教育局、工信局、国资监管机构,长白山党工委组织部、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教育科技局、财政局,梅河口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工信局、国资委,省内相关高校党委,相关企业: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组通字〔2023〕40号),经摸底调研、校企对接、联合申报、专家论证,遴选确定首批吉林省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项目16项,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具体培养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有关高校和企业要加强项目宣传引导,按照《吉林省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共同推进任务实施。紧紧围绕我省“四大集群”培育、“六新产业”发展、“四新设施”建设大局,瞄准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深化校企合作,创新协同育人机制,坚持项目依托,注重工程实践,树立成果导向。要协同确定培养目标,选优配强“双导师”,一生一策制定“双阶段”协同培养方案,细化“双阶段”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管理,积极引导留省就业。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加强政策协同,共同推动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工作落地见效。
有关高校要在2024级首批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对象确定后,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省委组织部 刘 洋,0431-88902283
省教育厅 任治华,0431-82741626
附件:吉林省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项目名单(首批)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
省工信厅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