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厅所属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和流(调)动人员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228号)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实验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内江师范学院 | 事业单位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 |
(详细情况请在内江师范学院官网查阅[网址:https://www.njtc.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内江师范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8)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8∶00至1月17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者须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报考条件。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包括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党委常委会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在《报考信息表》上张贴相片处粘贴电子照片)。
3.邮件报名。考生通过邮件将《报考信息表》电子版及其他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到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njtczp@163.com,邮件题目格式:岗位编码+姓名+专业,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邮件且责任自负。
其他电子材料:
①身份证扫描件1份;
②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1份;
③职称证扫描件1份;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扫描件1份;
4.打印报考信息表。收到学校专用报名邮箱的电子邮件回复的报考者,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下午14:30~17:00。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1月18日12:00前在我校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收到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④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附件3);
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岗位调整
结合招聘单位实际,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在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
实验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及岗位胜任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 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100%
4. 其他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2:1,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算作合格,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要求执行。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七)综合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及内江师范学院官网上公示7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审核确认及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按规定报省教育厅备案。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2-2342956(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2-2341900(内江师范学院纪委)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内江师范学院
2024年1月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