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实施2023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现对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北京市推荐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月11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市教委人事处书面反映,所反映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意见受理电话:55530293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
附件:2023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北京市推荐人选公示名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tzgg/202401/t20240111_3532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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