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晋教监管函〔2023〕15号)要求,在各市申报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阳城县等5个县(市、区)和山西省实验中学等40所中小学校为我省全国首批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现就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1月24日前通过信函邮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351-304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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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