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4〕2号)要求,现将我省拟按需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相关材料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3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材料有异议,请于3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和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办公区B座2017室
邮编:030021
联系人:芦永明
联系电话:0351—3046395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