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辖市教育局: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的通知》(教办发规〔2023〕324号),我厅共收到37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申请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经审核公示后,现予备案。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各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机构,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各机构备案情况将作为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已完成备案的机构,如有人员变动或到期换届,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依法履行程序并报我厅备案。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