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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6 15:11:40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我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负责本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等各类“个人制”项目,以及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等项目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及材料审核工作。凡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及有关具体项目选派办法申请条件的我省有关单位中国籍公民,均可按项目具体要求和规定程序申请。

  二、申请方式

  (一)我厅负责受理审核的项目均采取个人网上申报与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请各单位提醒申请人员密切关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发布的项目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并按照项目选派办法中的“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向本人所在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三)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将每位申请人的材料按项目选派办法要求顺序整理,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正式推荐公函(含推荐人选名单)。

  (四)各单位应在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推荐公函、申请人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等一套完整的纸质材料提交至我厅。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注意事项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项目指南已于近期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陆续公布,请各单位提醒申请人及时关注。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事宜另行通知。

  (二)申请人如为企业正式在职人员,除企业正式推荐公函、申请人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外,还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为申请人缴纳的3个月(含)以上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宜

  如需咨询具体留学项目,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应项目主管联系,联系方式请登录国家留学网点击“项目检索”(陆续更新中),按照留学国别和留学身份查询。申请材料受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白羽 邹韬

  电话(传真):0371-69691768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D809房间(450018)

  邮箱:zoutao@jyt.henan.gov.cn。

  2024年3月4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03-11/2959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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