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培训评价组织:
根据教育部 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安排,结合我省试点工作实施情况,现就 2024 年 1+X 证书制度试点集中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院校
鼓励各类学校结合实际,自主选择试点证书、自主确定试点规模。申报学校应开设有拟申报试点证书对应的专业。
二、申报程序
各学校均需要通过教育部“1+X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进行申报,试点相关的工作管理等将主要依托平台进行。尚未在平台注册的学校,应先注册,再申报证书试点。申报工作采取两级审核的原则,首先由各证书联盟协作组初审,初审通过之后由四川省 1+X 推进办进行终审。
三、申报、审核时间
全年计划开展两次集中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集中申报、审核的时间安排如下(下半年集中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一)各学校申报时间为 3 月 21 日至 4 月 10 日。
(二)证书联盟协作组审核时间为 4 月 11 日至 4 月 17 日。
(三)四川省 1+X 推进办审核时间为 4 月 18 日至 4 月 25日。
四、申报要求
(一)各学校需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申报,对于首次申报的新证书,还需在平台“佐证材料”处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试点方案 PDF 文档。
(二)各学校申报前应登录平台查询相关证书标准、证书对应专业、培训考核有关实训条件配备建议等要求,并提前与培训评价组织充分沟通,在准确了解相关证书信息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拟参与试点证书的种类。申报试点专业须为本校实际招生的专业,未招生的专业、与证书要求不一致的专业不得申报。
(三)请各学校严把证书准入关,立足本校专业教学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考核专业及试点人数规模,并结合 2023 年度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进行申报和推进。推进办将定期公布全省 1+X 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各培训评价组织应做好在我省开展试点的信息备案工作,主动与学校建立良性沟通机制,及时提供咨询指导、技术支持、培训与考试资源、考核评价等服务,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推进办联系人:孙海鑫 15883673918 杜娟 18781022031
教育厅职教处联系人:王翼飞 028-86111537
附件:2023 年四川省各院校 1+X 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3月1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