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普通高中多元招生录取方式,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4〕8号)要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和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分别发布了2024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东城区
一、工作安排
(一)试点学校及登记入学计划
1. 北京市第二十一中学,登记入学计划80人。
2. 北京市第五十中学分校,登记入学计划80人。
2024年东城区普通高中登记入学
招生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试点学校登记入学。
1. 已参加2024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本区所在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2.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地理、生物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卷面成绩不低于42分(卷面成绩总分值70分)。
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23〕13号)确定,学籍信息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CMIS)确定。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各试点学校报名时间统一为2024年4月15日。
2.学生持《2024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报名表》和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名,每名学生仅可报名1所试点学校。
《2024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报名表》和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均由报名学生所在学校出具,须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同时报名2所试点学校登记入学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录取及结果查询
1. 登记入学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全部予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严格按照登记入学计划人数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后,按程序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2. 2024年4月23日报名学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 已被普通高中登记入学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4. 报名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录取结果无效。
二、工作要求
(一)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使学生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信息。
(二)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登记入学试点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各试点学校要严格执行登记入学工作相关规定,对于违规招生、影响招生秩序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初中校要认真做好报名学生学籍核查等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填写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要强化对已录取学生后续的学业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要统筹做好初三毕业年级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平稳有序。
西城区
一、工作安排
(一)试点学校及登记入学计划
1. 北京市第五十六中学,登记入学计划80人。
2. 北京市宣武外国语实验学校,登记入学计划80人。
3. 北京市西城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班),登记入学计划100人。
2024年西城区普通高中登记入学
招生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试点学校登记入学。
1. 已参加2024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本区所在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2.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地理、生物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卷面成绩不低于42分(卷面成绩总分值70分)。
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23〕13号)确定,学籍信息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CMIS)确定。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各试点学校报名时间统一为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2.报名学生依《2024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报名表》和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名,每名学生仅可报名1所试点学校。
《2024年西城区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报名表》和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均由报名学生所在学校出具,须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同时报名2所及以上试点学校登记入学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录取及结果查询
1. 登记入学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全部予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严格按照登记入学计划人数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后,按程序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2. 4月23日(星期二)报名学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 已被普通高中登记入学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4. 报名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录取结果无效。
二、工作要求
(一)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使学生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信息。
(二)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登记入学试点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各试点学校要严格执行登记入学工作相关规定,对于违规招生、影响招生秩序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初中校要认真做好报名学生学籍核查等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填写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要强化对已录取学生后续的学业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要统筹做好初三毕业年级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平稳有序。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jyzx/jyxw/202403/t20240325_3600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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