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经省学位委员会会议评议,现将我省拟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的排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材料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进行反映的必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进行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线索不明确、不按要求注明单位或个人有关真实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 系 人:杨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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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